各地省联社(省协会)成立以来,随着产权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项业务发展较快,经营效益显著提高,通过加大信贷投入,有力地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但在信贷实际工作中,也存在新增贷款质量低下,拖欠利息,甚至从未收息情形,形成新的不良贷款,问题不容小觑。 一、欠息原因 1.市场风险因素 由于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市场行情下跌,借款户经营亏损甚至血本无归,成为农村信用社不可忽视的风险。譬如,2007年下半年生猪养殖行情上涨,2008年吸引很多农户一窝风跟进,由于很多农户无养殖经验,疫情严重及2009年行情下跌,养殖户亏损较大,造成一些借款户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信用风险因素 借款户信用观念淡薄,造成农村信用社收息困难。譬如,某水泥有限公司及关联人累计借款922万元,其中到逾期贷款535万元,欠息近300万元。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产品畅销,但信用观念淡薄,还款意识不强,其结算账户开立在他行,信用社无法掌握监控贷款企业资金流向。 3.操作风险因素 信用社未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办理业务,超比例贷款、超权限贷款、跨区域贷款、化整为零多头贷款、冒名、化名贷款、违规担保贷款、人情贷款、违规延期、以贷收息等信贷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究其个别信用社员工舍己为借款人违规的动力,不排除个别员工还存在道德风险因素,这是信用社风险防范中的重之重。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重在口头、书面上,实际操作执行少。一是贷前调查不细。缺乏科学全面的调查论证,信贷员单凭借款人口头陈述和印象就草率做出决定,造成贷款投向不准,客户进入和贷款发放把握不严;二是贷时审查不严,只重看书面材料,不深入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真实情况;三是贷后检查不力。贷款发放后,除贷款交息或到期电话催收外,基本上不再过问,信息掌握不及时,致使贷后管理出现“真空”。 4.其他因素。一是信用社催收不力及抵押担保执行不到位,未做到能收尽收;二是信用社因种种原因未能兑现股金“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承诺,借款户不理解,有意留下与股金等额的贷款本息不还;三是借款人生产生活变故,生产经营失败、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意外等;四是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私借公用,转借他人,个别挥霍、赌博等;五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生产周期及利随本清的特点造成欠息笔数较多;六是原信用站放款在信用站撤消后,因人员变动、情况不熟等原因造成部份欠息。 二、对策建议 1.严控新增贷款。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按照信贷管理操作流程规范信贷行为,落实好贷款“三查”制度,提高抵(质)押贷款比重,大力推行贷款保险制度,引导借款户规避好市场风险,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同时杜绝违章违纪贷款的发放,防范内部人风险。 2.明确清收责任。实行信用社主任负总责,将清收贷款欠息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并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及时兑现清收奖惩。对欠息较多的放款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包放、包收、包赔”。对原信用站放款,包片信贷员要认真进行上户核查,熟悉情况,积极催收。 3.多法并举收息。根据贷款欠息的不同原因,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症下药清收贷款欠息,做到“一户一策”。对赖账户、挤占挪用贷款欠息可采取法律强制方式收回,培育诚实信用环境。对贷款欠息金额大,难于全部收回,借款户愿意一次归还本息的,在书面报上级同意后可酌情降低上浮利率的幅度。对依靠社会力量收回的贷款欠息可按一定比例给予手续费或奖励。对借款户暂时生产生活困难而欠息的可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争取共赢。对担保抵押贷款欠息的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担保抵押执行力。 4.责任追究到位。逐笔分析贷款欠息原因,已发放的违章违纪贷款责任人,能主动向联社交待清楚并收清贷款欠息的可视同自查自纠从轻处理。对非正常原因的贷款欠息,采取责令贷款发放责任人限期收回,按章赔偿,下岗收息等措施直至收清为止,必要时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理。 |